1、 严格落实查寝制度,每周查寝六次(周日至周五),对不在位或夜不归宿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,并通知家长;对连续三次夜不归宿的,及时通知家长到学校处理。
2、 严格执行作息制度,按时锁、开门,送、停电,按时供应开水,并督促学员按时起床上课。
3、 对患病学员及时进行帮助救治。
4、 按要求搞好室内卫生。
5、 对所属生活区设施、用具进行详细登记,及时填写、变更《部门物资使用登记表》,做到帐物相符;对损坏、丢失的,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及赔偿。
6、 负责对所属生活区公共设施的使用、保管和维护,经常对用水、用电、门窗、床、桌、凳等公共设施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保修。
7、 对外来人员认真询问、登记,未经政教处管理干事批准,不准私自留宿他人。
8、 负责对宿舍学员一般违纪的批评教育,并通知家长;情况严重的,报政教管理干事处理,并通知家长到校处理。
9、 协助维修人员做好公物维修工作。
10、班主任实行全天工作制。
11、以上规定如有违反,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