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来源:蓝天技工学校 发布时间:2009-5-23 浏览次数:
一、目的
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,特制订本标准。
二、使用范围
本制度使用于郑州蓝天科技学校(以下简称“学校”)教学区(理论、实习)、生活区等卫生环境的管理。
三、组织与职责
政教处负责学校所有辖区的环境卫生的管理、检查工作。
四、卫生标准
1、 教学区环境卫生标准:按照责任区,每天在7:50之前打扫干净,每天不少于一次,并始终保持清洁。
(1) 教室(车间)墙面无乱写、乱画、无污迹,干净卫生,物品摆放有序。
(2) 院内无垃圾、纸屑、杂物。
(3) 院内无污水、积水。
(4) 墙面无乱写、乱画、无污迹。
(5) 公共卫生间无积水、无污迹,管道、便池畅通,无明显异味,无乱写、乱画。
(6) 绿化区及花园内无垃圾、无赃物,定期浇水、施肥、修剪。
(7) 车辆停放有序。
2、 生活区环境卫生标准:
(1) 保持生活区干净卫生、整洁,每天打扫不少于两次。
(2) 楼道内无垃圾、纸屑、痰迹、杂物、无积水。
(3) 墙壁无垃圾、乱画、无污迹。
(4) 宿舍内无垃圾、无乱拉导线、地面无痰迹。
(5) 宿舍内无乱涂、乱画、乱钉、乱挂。
(6) 宿舍内物品摆放有序。
(7) 卫生间无垃圾、无积水、无污迹、无乱写、乱画、管道畅通,无明显异味。
3、 实习教学区门卫负责大门外50米内的卫生,每天打扫不少于一次,路面清洁;到京广路通道,车辆无乱停、乱放现象。
4、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,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。